繞航附加費是指船公司為補償因意外情況使船舶繞道航行,延長航行距離,增加費用支出所加收的附加費。這里的“繞航”是指合理地偏離正常航線的航行,根據(jù)國內(nèi)法和國際法的規(guī)定,不合理的“繞航”,法庭在裁決時將對承運人不予保護。例如船舶為了裝卸某種貨物,或上下船員或旅客而繞航,將被認為是不合理的繞航。被宣布為不合理“繞航”以后,承運人就不得要求對滅失或損失的賠償作法律辯護。例如蘇伊士運河于1967年關閉時,歐亞之間來往的船舶,不得不繞道好望角航行; 此時須采用增收繞航附加費的辦法以補償船舶的開支,此謂之合理的“繞航”。在美國的《海洋貨物運輸法》中規(guī)定: 任何為了在海上救護或打算救護生命與財產(chǎn)或任何合理的繞航,將不作為違犯本法或違反運輸合同,而承運人將不承擔任何由此而產(chǎn)生的滅失或損害的責任。繞航附加費屬臨時性費用,航道正常通行后即行取消。收費辦法一般按基本運費的一定百分比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