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稅是指對外國進口商品征收的一種稅。是除征收進口稅之外的另一種稅,即征收與國內產品在國內流通時國家應對該產品征稅一樣的稅。這種國內稅的名稱很多,有如周轉稅、零售稅、消費稅、貨物稅、營業(yè)稅、行政稅、銷售稅、統計稅、印花稅、特別稅等等。其目的是為了增加外國商品的納稅負擔,削弱進口商品在本國市場上的競爭能力,從而保護本國商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35號發(fā)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條例》規(guī)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或者從量定額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從價定率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實征關稅)/(1-消費稅稅率)。消費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從量定額計算公式為:消費稅額=單位稅額×進口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