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裝箱貨物裝載培訓指南》是由國際海事組織與國際勞工局(IMO/ILO)聯(lián)合制訂的一個技術文件。1975年1月,國際海事組織與勞工局在日內瓦召開第4次聯(lián)合會議,會上提出了對陸上集裝箱貨物裝載員的培訓問題,并決定將該提議向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委員會提出,同年3月在海上安全委員會第32次會議上一致認為這是一個值得重視的問題。以后,海上安全委員會與集裝箱小組和國際勞工局之間進行了多次協(xié)商,1978年4月21日由海上安全委員會最后批準了該培訓指南。
編制培訓指南的目的是由于使用了集裝箱以后,對裸露貨物雖然減少了物理性損壞,但由于貨物裝載方法不當,或裝載技術不良,不僅會在集裝箱的裝卸或運輸過程中引起人身事故,還會造成箱內貨物和設備的重大損壞。集裝箱裝載員是把出口貨物裝入集裝箱并在箱內對貨物進行固定的人員,他是貨物到達最后目的地由收貨人開箱之前,掌握箱內貨物積載情況的唯一人員,裝載員的貨物積載技能,直接關系到司機,碼頭裝卸工人、船員、發(fā)貨人、收貨人及其他有關人員的安全。因此,必須要提高裝載員的技術水平和工作自覺性。
指南中簡明地介紹了集裝箱安全裝載的重點,可作為對貨物裝箱和固定作業(yè)人員進行培訓的教材。指南中未包括危險貨物、雜貨集裝箱裝散貨等問題。指南的要點如下:
(1)集裝箱的視覺檢查
① 內部檢查
② 外部檢查
(2)有關裝載計劃、集裝箱內貨物裝載和固定的意見
① 裝載前
② 裝載和固定
③ 裝載完了后
(3)有關集裝箱內危險貨物的接收、裝載和固定的特別建議
① 裝載前
② 裝載和固定
(4)危險貨物裝箱完了后
① 集裝箱的標志
② 裝箱檢查證書
(5)集裝箱裝有危險貨物時受理集裝箱的一般建議
對于危險貨物特別要參照國際海事組織規(guī)則中第12章“集裝箱運輸”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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