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運從1月16日開始至2月24日結束,中國鐵路總公司運輸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春運期間,旅客辦理車票改簽,且改簽后乘車日期在2014年1月16日至2月24日期間的,退票時按票價的20%收取退票費。(人民網(wǎng))

消息一出,立即引來多方關注,批評聲不一而足,“侵占百姓利益”、“霸王條款”等不理性聲音不絕于耳,難道鐵路部門提高退票成本真是趁“火”打劫?答案當然是否定的,這點毫無置疑。

相信每個國人對春運時期“一票難求”的記憶歷歷在目?墒裁丛蛟斐闪诉@種現(xiàn)象?誠然,鐵路發(fā)展滯后,運輸效率低下是一方面原因。但另一些原因相信大家也十分清楚,惡意搶票、延遲退票甚至不退票造成票源浪費,客觀上助長了“一票難求”的局面。

為切實整治春運“一票難求”頑疾,最大限度發(fā)揮運力資源,鐵路部門在這一非常時期收取20%退票費,其實也是無奈之舉。互聯(lián)網(wǎng)購票、電話訂票、手機訂票等購票方式讓購票渠道變“寬”、變“廣”,特別是火車票全國通取通兌后,買票、退票的方便快捷助長了“占票”一族。一部分乘客為了能夠買到“滿意”的車票,不惜浪費5%的退票費而采勸一票多搶”的手段,而這樣不僅侵占了他人利益,也造成鐵路資源的浪費。

非常時期,用非常辦法!」P者認為,收取20%的退票費可有效應對春運期間惡意搶票、屯票行為。此舉若能得到高質量落實,通過適度提高退票成本,必能引導民眾合理計劃出行,做到理性購票,從而使鐵路稀缺的運力資源得到最大限度利用,更公平地保證廣大民眾順利歸鄉(xiā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