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14年1月1日的到來,一批法律法規(guī)開始實施了,這其中,《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就隨著元旦的來臨開始實施了。《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中,與旅客有密切聯(lián)系的就是動車禁止吸煙的規(guī)定了,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qū)域吸煙等16種行為屬于危害鐵路安全行為。由公安機關根據違法情節(jié)等將予以“責令改正”,并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近日新聞報道,新條例實施的首日,南寧鐵路公安處南寧站派出所民警依照《條例》,對在桂林開往南寧的D8253次高鐵列車上吸煙的唐某處以1000元罰款。這也是廣西高鐵警方依法開出的首張高鐵吸煙罰單。據民警介紹,被處罰的旅客唐某,1月1日在桂林站搭乘D8253次動車前往南寧。車過柳州站后,唐某在6號車廂1號廁所內吸煙。動車上的火災煙霧報警裝置立刻發(fā)出警報聲,動車司機當即采取緊急降速措施。接到通報的動車乘警迅速趕到事發(fā)車廂,將在廁所內吸煙的唐某查獲,并移交南寧站派出所處理。在動車上吸煙影響著列車運行的安全,影響著乘坐動車出行的旅客的安全。通過新聞報道人們了解到,因為在動車上吸煙,還是發(fā)生過動車停車的事故。吸煙有害健康是毫無疑問的事,在一個封閉的空間吸煙,煙霧很難一時散去。一個人吸煙,一車人都得跟著吸煙。無論是怎么樣的三令五申,還是有人無所顧忌,抱著僥幸心理滿足自己的煙癮。加大懲罰力度約束這些以自我為中心造成傷害別人的行為非常有必要。生命的安全、旅客列車運行的安全沒有經濟價值可以比較。經濟懲罰是小,安全是大,用2千元的罰款約束那些抑制力不強的人,讓他們增強抑制力,給列車的運行安全加一道防護鎖,給旅客的人身安全加一道防護鎖并不貴。安全的事大如天,鐵路的安全需要每名參與的旅客來人人確保安全。
免責聲明: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本站觀點。所轉載內容之原創(chuàng)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自行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