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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票重買”引發(fā)的官司

2015-10-20 21:48:19來源:用戶投稿作者:李宇鵬

近日,浙大女生下鄉(xiāng)支教因丟失火車票必須補買而與鐵路部門鬧上法庭的事,在網(wǎng)上傳得沸沸揚揚,女大學生下鄉(xiāng)支教屬于社會正能量,于是,鐵路部門被無辜地扣上“霸道鐵老大”的帽子,并引來輿論的一片嘩然。難道時下的“實名制”購票不僅給人們帶來了便利,同時也為他們的粗心大意找到解決辦法了嗎?丟票者利用“網(wǎng)站購票記錄”、“查驗身份證”、“手機驗證碼”等諸多方式,就可以讓鐵路部門為其弄丟車票的疏失買單?其實,事情發(fā)展到這個地步,浙大女生和鐵路部門雙方都挺尷尬的,可到了最后,究竟尷尬了誰呢?

對于越來越普及的“實名制”購票,看上去可謂是“一條龍”式的放心和便捷。對一些丟三落四的“迷糊蛋”們想當然的遺失車票后,進站驗票時,亮一亮手機驗證碼即可通行去乘車了。每個冒失鬼在發(fā)生“丟失”事件之后,都會為自己找臺階下,羅列出一些不成理由的理由來為自己開脫。一個自愿到山區(qū)支教的女大學生,她的這種行為雖然令人感動,她到極度缺乏師資的鄉(xiāng)下去教學,在教授學生文化知識的同時,也打算把這種鉆人性漏洞的“負能量”傳遞給純樸的學生們嗎?身為一名師者,一個二十多歲的成年人連一張火車票都保管不好,讓人不禁地唏噓!我們都知道,現(xiàn)在火車票上印刷有旅客姓名和身份證個人信息,一張實名的火車票相當于一張身份證的復印件,鐵路部門要求車票遺失的旅客再進行補買,也是對失票的旅客一種負責任的行為,補買車票最終是對我們個人信息采取了后期的保護。如同有時候我們丟失身份證后,到派出所進行補辦,也就表示前面那張丟失的身份證作廢了。所以,失票旅客在丟失車票后必須補買,這是旅客本人應該承擔的因自己麻痹大意所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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